为提高我院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水平,丰富课堂教学手段,根据辽教办电【2024】13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组织各教学系(院)、部教师参加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此次由专家组评审出12件作品上报组委会。欢迎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具体事宜安排参见附件。
一、申报材料要求作品类别为课件、微课和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每个参赛者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最多可参与2件作品。按作者顺序依次填写,最多不超过3人,姓名之间用“、”顿号分隔。
二、报送材料格式
1、文件夹命名:作品按照“排序-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如“微课”文件夹下,1-张强-小小的船,“课件”文件夹下,“4-赵刚-函数的性质”。《作品登记表》与对应的作品一同上传。参考目录如下。
2、参赛教师按照作品类型填写相应的作品登记表,教师需提交:附件1和附件2打印与电子版。
需注意事项如下:
(1)附件1-作品登记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在一页中,作者本人签名,若只有一名作者请将其他空白处删除;
(2)附件1-市级/校级推荐意见,单位:大连艺术学院;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类别与作品登记表填写一致;“质性评语”无须填写,打印即可;
(3)附件2-作品汇总表,信息务必准确,获奖证书以此信息为依据制作,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4、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注意:电子版发送是以截止日期为准,请各位教师合理安排时间。
文字/史林林 图片/史林林
编辑/张晓苗
审核/张晓苗、史林林、陈大军
编辑/张晓苗
审核/张晓苗、史林林、陈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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